人事管理

1人事聘任制度方面:协同中心在人事聘任管理上坚持任务设岗、层级管理、目标考核、优劳优酬原则,打破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壁垒,构建了以聘用制为主的多类聘用制度。协同中心为聘任主体,依据任务类型设岗,协同中心常设岗6类:中心主任岗、管理部主管岗、PI岗、研发岗、技术辅助岗和行政服务岗。

2协同中心的薪酬体系:高端领军人才和核心研发人员实行年薪制;一般研发人员、技术辅助人员、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协议工资制(协议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津贴两部分组成);访问学者、博士后人员、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根据协同中心牵头(或依托)单位有关政策按就高原则执行。

3跨单位人员聘用管理:协同中心按合同制聘用的协同单位的人员,在任务实施期间由协同中心管理,原单位仅保留其人事关系和基本工资,其绩效薪酬由协同中心根据考核情况支付。

协同创新中心制定并实施的部分人事管理规定和办法:

  • 《协同创新中心人员聘任管理办法》

  • 《协同创新中心人才评价与考核管理办法》